一、项目编号:TRZFCG-2025-010
二、项目名称:铜仁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0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霸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央商务区2栋1单元2001室
被投诉人 1 :铜仁市人民医院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120号
被投诉人 2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桃源大道铜仁市公共服务中心四楼
相关供应商:重庆雁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一组彭水工业园区科技孵化楼B区6-837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我公司对铜仁市人民医院就“铜仁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TRZFCG-2025-010)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落款日期问题所作出的质疑回复内容持有明确异议,认为其未能充分、合理地解决我方提出的问题,无法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向贵局提起正式投诉,恳请贵局介入调查并作出公正处理。投诉事项2:重庆雁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问题。本局受理后依法开展调查。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 贵州霸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仁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