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ZC-2025-3-014
二、项目名称:区属部分幼儿园保教设备、教玩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1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46号184室
被投诉人 1 :贵州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A座11楼16号
被投诉人 2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君悦华庭C栋4楼
相关供应商:贵州盈欣宸企业管理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街道花果园项目R1区第1(贵阳都会)栋1单元28层15号房(小车河办事处)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人所投产品“国产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热水器、混水龙头、电热水器”未经过节能产品认证。投诉事项2:公告公示的报价信息中未公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属于未依法公示服务要求,存在故意隐瞒、欺骗公众的行为。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局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