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GZ2025042935
二、项目名称:铜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宜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4层415号
被投诉人 1 :铜仁市人民医院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120号
被投诉人 2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裂变国际广场A栋9楼
相关供应商: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安智慧城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2025年1月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不满足本项目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不具备中标资格。投诉事项3: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隐瞒被行政处罚的事实,虚假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投诉事项4:我公司质疑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移除自身行政处罚记录的合法性。本局受理后依法开展调查。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 四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仁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