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贵阳市花溪区经开第一中学
法定代表人:孙益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11MB1Q776525
地 址:
贵阳市花溪区小孟社区松花江路14号二、基本情况
当事人贵阳市花溪区经开第一中学在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2024年1至3季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中,存在“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黔财法〔2023〕8号)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贵阳市花溪区经开第一中学做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