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HT-2025-13-2号
二、项目名称:余庆县大乌江镇远光村淀粉加工建设项目(三次)
三、采购日期:2025-07-1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葫芦岛月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07室
被投诉人 1 :余庆县大乌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余庆县大乌江镇
被投诉人 2 :贵州弘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二号地块18幢10-4号室
相关供应商:贵州辰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3号楼1单元8层2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余庆县大乌江镇远光村淀粉加工建设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GZHT-2025-13-2号 )”采购质疑回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拟定中标人贵州辰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错误,并未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进行填写制造商,只填写了供应商是贵州辰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拟定中标人贵州辰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无公安局备案编码,不具备法律效力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余庆县财政局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