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HYRN2025-133号
二、项目名称:万达小学等1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设备购置
三、采购日期:2025-07-1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枫雪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宏大新新家园2栋1-3层11号商服3层
被投诉人 1 :仁怀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仁怀市中枢街道
被投诉人 2 :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10号楼1单元3层3号{兴关办事处}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黑龙江枫雪商贸有限公司参加仁怀市教育体育局“万达小学等1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编号:GZHYRN2025-133号,以下简称“该项目”)采购活动,因对被投诉人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经查,投诉人黑龙江枫雪商贸有限公司在项目采购过程中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并被废标,我局认为该项目后续磋商过程及采购结果对投诉人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投诉人不具备提出相关质疑的资格。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被投诉人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仁怀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仁怀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