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投标供应商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ZSJC-2023-W0726
二、项目名称:瓮安县江界河镇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肉牛养殖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3年08月21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瓮安县安业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2、地 址:贵州省瓮安县江界河镇铜锣村铜锣田组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瓮安县江界河镇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肉牛养殖项目”(项目编号:GZZSJC-2023-W0726))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瓮安县安业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陆千肆佰柒拾玖圆整(6479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瓮安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瓮安县财政局
3、联系电话:0854-2817298
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