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S-ZB2025062
二、项目名称:盘州市保田镇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枫雪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冰市南岗区宏大新新家园2栋1-3层11号商服3层J02-106
被投诉人:贵州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街道俊发城商业中心(4)1单元10层15号
相关供应商:贵州晨迪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红成大厦一单元2706室
当事人:贵州省六盘市保田中心校
地址:盘州市保田镇中心校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山市卡杰森电器有限公司不具备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要求的工业生产许可。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盘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六盘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盘州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0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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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书(保田中心校).docx (30.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