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贵阳市白云区采购监管 2025-09-08 11:14:55




一、项目编号:BLJT022025022        

二、项目名称:白云区“校农结合”工作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06-0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未来方舟D8组团19层            

被投诉人 1 :贵阳市白云区教育局 

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七一路 

被投诉人 2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3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该招标文件对采购项目的属性定位不准确、价格分值占比设置不合理,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是违法行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结合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该项目适宜划分为服务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作出如下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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