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HX-2025-141号
二、项目名称:都匀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2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瑞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樟树市阁山镇府后路文化站三楼208室
被投诉人 1 :贵州弘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麒龙华府2栋1单元7层1号
被投诉人 2 :都匀市人民法院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广惠路167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存在前后矛盾;投诉事项2:评分项存在差别歧视性条款。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