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龙里县采购监管 2025-09-22 09:25:21




一、项目编号:GZYD-2025-36           

二、项目名称: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三、采购日期:2025-09-1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中诺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8楼             

被投诉人 1 :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贵州省黔南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桃园新村 

被投诉人 2 :贵州易典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体育路外滩广场3栋1层12号商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中诺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评分标准中“功能演示”具有限制性和排斥性;投诉事项2:评分标准中“产品质量保证”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与履行合同无关,具有限制性和排斥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人深圳市中诺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里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22日




附件信息:

  • 投诉处理决定书9.2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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