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决定书

余庆县采购监管 2025-09-25 17:41:48




一、项目编号:GZGX-ZB-2025-036        

二、项目名称:余庆县城关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食堂设备)  

三、采购日期:2025-08-1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枫雪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宏大新新家园2栋1-3层 11号商服3层J02-106            

被投诉人 -1 :贵州国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座7层712 室 

被投诉人 -2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香港路32号 

相关供应商:贵州金博大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偏坡村黄土田村民组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质疑回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贵州金博大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不符合洗手星连电子感应龙头制造商要求;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虚假投标;投诉事项3:中标单位未提供符合国家消毒品许可合格产品;投诉事项4:贵州富炬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不符合热水器制造商要求。本单位经审查后正式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和有关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相关当事人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说明等相关资料。本单位对提交的答复说明和相关证据、依据等资料进行核实并依法开展相关调查 ,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等相关规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虽然不成立,但紧密关联投诉事项2。鉴于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合同,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成交结果无效;
2.因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影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余庆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凤冈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余庆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23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