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毕节市纳雍县采购监管 2025-09-29 15:37:01




一、项目编号:P520525202500084V        

二、项目名称:纳雍县2025年寨乐镇偏洞社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康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办事处长岭北路8号美的.林城时间F-02.F-03栋1层20号            

被投诉人 1 :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纳雍县寨乐镇戈落社区金家寨 

被投诉人 2 :贵州远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福泽家园居委会福泽家园 

相关供应商:贵州喜骏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桂花大道99号 

五、基本情况

2025年9月5日收到贵州康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纳雍县2025年寨乐镇偏洞社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投诉,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喜骏建设有限公司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戴治未注册在本公司,反而注册在贵州中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且截止到开标时未进行任何变更动作。该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行为。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贵州喜骏建设有限公司在参与2025年8月22日纳雍县2025年寨乐镇偏洞社区“和美乡村” 建设项目的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对贵州喜骏建设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1803014.75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玖仟零壹拾伍圆零柒分(¥9015.07元),其成交结果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贵州省纳雍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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