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52262820250005KR
二、项目名称:锦屏县城、敦寨新城区及其余13个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65号
被投诉人 1 :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锦屏县码头社区236号
被投诉人 2 :贵州兢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7层1号
五、基本情况
要求废止2025年7月16日发布的项目中标(成交)公告,重新评审。理由为评标委员会认定投诉人为废标供应商,废标原因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违反无效条款第16条需逐条响应承诺的规定,该认定损害了投诉人公司利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的投标材料“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确实存在上述问题,评标委员会根据《锦屏县城、敦寨新城区及其余13个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第16条之规定,对其作废标处理并无不当;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投诉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锦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黎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锦屏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2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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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财综〔2025〕36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pdf (425.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