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C2025J-169HW号
二、项目名称:贵州省都匀监狱建设项目建成配套搬迁采购(货物、服务)(B包:厨房设备)
三、采购日期:2025-07-3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新势力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都匀市灵智广场D区
被投诉人 1 :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都匀市马鞍山小区B区1栋16楼
被投诉人 2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2号
相关供应商:贵州清飞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都匀市沙包堡街道斗蓬山路317号灵智广场E1区1层142号门面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内容如下(具体以《投诉书》为准):投诉事项:贵州清飞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做实质性响应,虚假应标,骗取中标资格。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对中标公司的所投产品的参数和检测报告真假进行核查,取消中标公司资格,并按规定做相关处理处罚。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依法向都匀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都匀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