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贵中审采字[2025]085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遵义市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2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昱方船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务垟村周家岩132号
被投诉人 1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
被投诉人 2 :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2号楼1711
相关供应商:贵州顺达水运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09号众厦大楼1-25-2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满足开标情况下,未按招标要求截止时间内开标。本次开标活动存在重大程序违规:其一,未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开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的强制性规定;其二,在无合法合规理由及未履行必要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延迟开标时间,严重损害了程序的严肃性和供应商的合理预期;其三,在开标过程中对供应商实行了差异化对待,未能恪守公平、公正、无歧视的基本原则,涉嫌侵害特定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权利。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遵义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