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天柱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YX-GK-2024-003
二、项目名称:天柱县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工作
三、采购日期:2025年01月21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天柱县自然资源局
2、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凤城街道环城东路1号
五、基本情况
经查,该单位组织实施天柱县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工作(采购项目编号:GZYX-GK-2024-003)政府采购项目时,合同签署时间为2月18日,合同公告时间为2月27日,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七)款规定。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项、《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第四十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处罚,给予批评教育。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天柱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龙慧
3、联系电话:08557522514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