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开泰商贸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FCG-2025-0415
二、项目名称:江口县中医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
三、采购日期:2025年08月15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贵州开泰商贸有限公司
2、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灯塔铜兴大道C5栋2层1-1号
五、基本情况
贵州开泰商贸有限公司参加江口县中医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活动,2025年8月25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该公司申请放弃中标资格的弃标函,放弃理由是:我公司近期突发重大变故、已暂停正常营业、无法正常履约后续事宜、故我公司决定放弃江口县中医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的中标资格。经本机关调查核实,该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这里的正当理由是指因不可抗力不能签订并履行合同,当事人放弃的理由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应认定为正当理由。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1、对贵州开泰商贸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叁拾壹万捌仟陆佰捌拾元整(¥31868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仟伍佰玖拾叁元肆角(¥1593.40元),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合规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规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江口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舒杰
3、联系电话:0856-6621351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