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黔东南州丹寨县采购监管 2025-10-28 09:38:24




一、项目编号:XSSCG-2025-649        

二、项目名称:2025年第12批紧密型医共体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云晟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汽贸路1号科工大厦B段2、4层中想众创空间第233号工位            

被投诉人 1 :丹寨县人民医院 

地址:贵州省丹寨县兴泉西路衍生段南侧   

被投诉人 2 :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写字楼31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项目未依法执行集中采购程序,质疑答复理由不成立。2.招标文件部分证书要求仍构成不合理准入门槛,更正公告未解决核心问题,质疑答复逻辑矛盾。3.招标文件部分证明材料要求仍超出合理必要范围,更正公告未优化,增加中小供应商负担。4.业绩要求调整后仍不合理,未结合行业细分领域实际,排除中小供应商。5.评分标准主观分仍未充分细化量化,暗标格式扣分规则不合理,更正公告优化不彻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人投诉事项1、3、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丹寨县人民政府或贵州省黔东南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丹寨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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