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修文县采购监管 2025-10-29 15:18:00




一、项目编号:XHC-2025-188        

二、项目名称:修文县林校校区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云上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项目R-2区第2栋            

被投诉人 1 :修文县教育局 

地址:修文县龙岗社区龙场驿南路行政中心B区5楼 

被投诉人 2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国际中心3号楼A座1305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息,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质疑事项6中关于招标文件规格、技术参数明细表中对于200万全彩筒型网络摄像机、200万人脸摄像机、高清解码器要求的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有相关提问及回答,明确了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在公安部检测的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来进行评分属于不合理要求。
且经我司调研,咨询了视频监控主流厂家,均无法满足参数,并且无法提供对应检测报告。
2、招标文件中存在大量指向特定品牌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招标文件规格、技术参数明细表中,86寸交互式智能平板,技术参数等同于复制“希沃”品牌产品检测报告,具有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
3、招标文件规格、技术参数明细表中,多媒体课件制作与展示系统,班能管理及教学过程分析软件,教育学数据分析平台,校园信息化运维系统,存在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
4、招标文件规格、技术参数明细表中,编号:10、有源音箱,要求与交互智能平板为同一品牌厂家,具有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
5、招标文件评分表-综合实力部分1-3项评审因素,有严重品牌指向性与排他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贵州云上智信科技有限公司投诉请求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修文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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