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YXL-2025-JT32
二、项目名称:六枝特区2025年油菜种子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08-0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润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丰都街道龙塘安置区三组二排
被投诉人 1 :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六枝特区那平路
被投诉人 2 :贵州富玉祥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新区玉龙新苑第一安置区管理用房B栋六楼
五、基本情况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投诉人对贵州富玉祥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六枝特区2025年油菜种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YXL-2025-JT32)的投诉,其投诉内容为:贵州润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潜在供应商,认为“六枝特区2025年油菜种子采购”项目中采购的“油研50、油研585、阳光131”种子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问题,该采购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点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投诉请求
1.依法确认“六枝特区2025年油菜种子采购”项目中指定“油研50、油研585、阳光131”种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规定。
2.责令被投诉人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及贵州富玉祥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全面整改,立即取消对“油研50、油研585、阳光131”这三个特定种子品种的唯一限定,在符合省级文件关于“优良品种”“主推品种”核心要求的前提下,扩大可采购品种范围,将省级推荐的其他适宜六枝特区种植的油菜品种纳入采购选项,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能平等参与竞标,切实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3.对被投诉人在该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我公司。
二、审查情况
六枝特区财政局通过书面审查采购资料、向采购人了解、请被投诉人举证、查阅相关法规文件等方式进行审查,得出如下结论: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2025年粮油生产暨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
的通知》(黔农发〔2025〕12号)文件要求,油菜种子早熟品种主推黔油早2号、油研早18、阳光131、早杂7号。中晚熟品种主推油研2020、油研50、油研501、庆油3号、黔油32号、油研585。并要求每个万亩片、千亩方选择不超过2个主导品种,由县级统一采购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三条、《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结合六枝特区各乡镇实际情况,并在前期选点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六枝特区地理、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因素,最后选定油研50、油研585、阳光131三个品种种子。选种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问题。
另外,根据投诉资料附件,提供的中国种业大数据查询系统查询结果,该网站并不是供应商唯一且必须进行登记才能进行经营的网站,不能充分印证其他供应商不能经营供应该3个品种的种子,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三、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投诉人贵州润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六枝特区财政局
202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