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采购监管 2025-10-30 11:00:59




一、项目编号:DCZC20250083         

二、项目名称:玉屏县城乡环卫市场化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0-3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昆仑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塘尾小区10014号3栋203、206室                 

被投诉人 1 :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路 

被投诉人 2 :贵州省多彩数字化招采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孵化中心北楼15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我局于2025年10月23日依法受理。投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一、请求撤销被投诉人针对“玉屏县城乡环卫市场化项目”(项目编号:DCZC20250083)作出的《玉屏县城乡环卫市场化项目的更正公告》中不合理的更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评分权重、部分更正内容仍存在不公平竞争隐患等相关条款。请求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文件,明确合理的评分权重(价格分不低于30分、技术分不低于40分、商务分不超过30分),删除所有与项目履约无关的评审条款,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利。
二、请求责令被投诉人对采购文件重新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重新制定的采购文件向我方及所有潜在投标人公示: 1、地域与荣誉垄断切断公平竞争路径: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调整为“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此调整也还明显属地域歧视,且分值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加分项未删除,仍为少数企业输送分数优势。2、荣誉评分垄断问题未改善:仅新增“县级垃圾分类荣誉”计分,未解决国家级荣誉稀缺和不累计计分的核心问题。3、采购文件“项目车辆采购登记表”与“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要求严重不符,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损害我公司权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深圳市昆仑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诉请求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玉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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