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RDLC-2025-048
二、项目名称:万山区教育局2025年宏雅中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学思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平庄西路1599号
被投诉人 1 :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梵净山大道282号
被投诉人 2 :铜仁市大力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仁市时代天街1栋16-7室
相关供应商:贵州梵云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金鳞大道大数据产业园22-25楼
当事人:上海学思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平庄西路1599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在招标文件中,将强制性标准作为技术参数要求,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细化量化评分标准。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产品参数中指定品牌、操作系统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中使用了废止的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5:以不合理的参数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局受理后依法开展调查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上海学思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