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XH-2025-K003号
二、项目名称:南皋河南皋乡偿卡村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5-10-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秉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裕华区槐安东路121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
被投诉人 1 :丹寨县水务局
地址:丹寨县龙泉镇
被投诉人 2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城西街道清平南路128号
相关供应商:贵州博均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经济开发区中昊大道35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河北秉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南皋河南皋乡偿卡村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的投诉书。经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第十九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规定,投诉人未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符合投诉条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丹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丹寨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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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pdf (492.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