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清镇市采购监管 2025-11-13 17:13:25




一、项目编号:ZQJX-ZB20250104        

二、项目名称:清镇市滨湖街道黄柿村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林冬组、柿花组、补早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0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康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办事处长岭北路8号美的·林城时代F-02\F-03栋14层20号            

被投诉人:清镇市人民政府滨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清镇市观清路3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清镇市滨湖街道黄柿村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林冬组、柿花组、补早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质疑回复函不服,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清镇市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诉求为:撤销废标决定,恢复我公司合法中标人身份,依法对被投诉人在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贵州康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清镇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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