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天柱县江东镇人民政府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JJZB2024-020
二、项目名称:天柱县江东镇五星等移民村寨基础设施补短板
三、采购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天柱县江东镇人民政府
2、地 址:天柱县江东镇
五、基本情况
经查,你单位组织实施的天柱县江东镇五星等移民村寨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JJZB2024-020),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该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设置商务分50分,其中:投标人获得住建部门颁发的明星建筑企业的得10分。该评分存在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属于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天柱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龙慧
3、联系电话:08557522514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