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毕财采投处〔2025〕9号)

毕节市本级采购监管 2025-11-25 11:13:56




一、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8WD        

二、项目名称:《毕节试验区》印刷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1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东一路551号            

被投诉人 1 :毕节试验区杂志社 

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九楼 

被投诉人 2 :贵州宏业有道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博学路峰景丽都小区7号楼901 

相关供应商:贵州云观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洛湾工业园区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作出的《毕节试验区》印刷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投诉人技术部分评审扣分错误,商务部分中质量保障承诺被歧视性、差别性评审扣分。投诉事项2:中标人四项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造假,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七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结合投诉事项和审查结果,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本项目中标(成交)资格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毕节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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