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Y-YG-2025-06
二、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0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93号3号楼808室
被投诉人 1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号附1号正汇国际A栋6楼
被投诉人 2 :贵州省环境监察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铜仁路1号贵州省环保科技园2号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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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项目废标的决定,事实依据不清,程序可能存疑。投诉事项2:废标原因合理性不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该项目废标的采购结果,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贵州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