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黔永立ZB-202506109号
二、项目名称:仁怀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新增卫生服务阵地(分院、服务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0-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筑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13栋,14栋(14)1单元7层8号
被投诉人 1 :仁怀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法院路68号
被投诉人 2 :贵州永立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大道遵义中建大厦 7 层 704 号
相关供应商:遵义科威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街道凉水村遵湄路口客运总站场内下客区3、4号库房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贵州筑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仁怀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新增卫生服务阵地(分院、服务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因对被投诉人仁怀市卫生健康局和贵州永立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人称: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存在独家参数;2.中标人遵义科威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测仪(Consona N7S)多项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十九、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经认定不影响采购结果,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仁怀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仁怀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