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申请编号1483970-1
二、项目名称:赫章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组团式”教育帮扶项目-赫章县中等职业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5-10-2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奥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纬二路399号深国际综合物流港A2办公楼(12幢)五层C区852室
被投诉人 1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融府天地 5 栋 25-1
被投诉人 2 :赫章县教育局
地址:赫章县双河街道和平路 23 号
相关供应商:青于(赫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七家湾街道水岸华府二区项目|(02)1-1-12铺面
当事人 1 :杭州奥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纬二路399号深国际综合物流港A2办公楼(12幢)五层C区852室
当事人 2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融府天地 5 栋 25-1
当事人 3 :赫章县教育局
地址:赫章县双河街道和平路 23 号
当事人 4 :青于(赫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七家湾街道水岸华府二区项目|(02)1-1-12铺面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5年11月18日就赫章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组团式”教育帮扶项目-赫章县中等职业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申请编号1483970-1)采购项目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已于2025年11月19日依法受理,在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5年11月26日向本机关提交撤诉函,要求撤回该政府采购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该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未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对该投诉事项的审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赫章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