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鼎瑞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申请编号1503121
二、项目名称:大方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天麻深加工生产项目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年09月24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贵州鼎瑞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后街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1栋1单元21层23号
五、基本情况
贵州大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贵州鼎瑞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组织采购大方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天麻深加工生产项目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1461.15万元,中标金额1460.15万元,中标供应商为上海远跃制药机械有限公司。项目进行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组成为5人。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47条)“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执行。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七)项 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伍仟元整(¥:5000.00)。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大方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大方县财政局
3、联系电话:0857-5222669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