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黄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ZY【2023】-22
二、项目名称:黄平县白酒产业2023年九茅酒业承重梁、酒甑、酒罐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3年06月12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黄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地 址: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老水泥厂对面
五、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2日开标磐石公司中标,于次日与管委会签订采购合同。经查,磐石公司实际未供货,用九茅公司在项目招标前已购买入账且部分设备规格不相符的酒甑、酒罐等设备抵顶采购内容(合同约定采购26套容量1吨/个的酒甑、6套容量200吨/个的酒罐,用来抵顶的酒甑容量仅有0.75吨/个、6套酒罐中有2个容量仅有100吨/个),管委会在知道上述抵顶情况下验收通过。2023年6月至12月,共支付磐石公司采购款400万元。虚假验收酒罐等设备,导致财政资金被套取400万元。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十)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相关规定
七、处罚结果
给予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黄平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杨秀文
3、联系电话:0855-2432878
202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