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YL-2025-10号
二、项目名称:新蒲新区教体系统2025年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0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丹琼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一道街45号1022层2号A1-3号
被投诉人 1 :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街道上海路常青藤写字楼二期B栋二单元07-1号
被投诉人 2 :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移动公司
当事人: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街道上海路常青藤写字楼二期B栋二单元07-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新蒲新区教体系统2025年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YL-2025-10号)投诉书送至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本项目成交公告中没有公示中标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的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
经调查,新蒲新区教体系统2025年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于2025年11月6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发布“新蒲新区教体系统2025年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附件信息公示了中标单位提供的主要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等相关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遵义市新蒲新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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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5.12.15.pdf (466.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