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JY-2025-1911D
二、项目名称:江口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0-1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柯渡医学科技言之过甚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
被投诉人:贵州佳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群升世纪广场B1-B3栋4层3号房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向我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四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格审查关键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明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或不属实,明显属于不符合、错误或虚假材料,不应通过资格审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投诉事项2、认定四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取消其投标评选资格,认定四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贵州柯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江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口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