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ST-2025-CG-032-1
二、项目名称:沿河民族中学新建公寓楼设施设备项目(二次招标)
三、采购日期:2025-11-2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丹琼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一道街45号1022层2号A1-3号
被投诉人 1 :贵州山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TA-2栋37层4号
被投诉人 2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麒龙天辰旁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沿河民族中学新建公寓楼设施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GZST-2025-CG-032-1)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11月26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依法进行受理。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贵州云杰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产品不符合国家要求,应废标处理。
投诉事项2:中小单位提供的DN63阀门属于压力管道元件,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商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经查询中小单位提供的阀门制造商常州华盛电缆有限公司不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标单位提供产品不合格产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黑龙江丹琼贸易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次处理决定,投诉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