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WH-2025-2611J-2
二、项目名称:惠水县人民医院腹腔镜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次)
三、采购日期:2025-11-2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迈迪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谷脚工业园B区H8号厂房六楼
被投诉人 1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
被投诉人 2 :贵州国众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D13组团(1)1单元8层15号
相关供应商:贵州国众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D13组团(1)1单元8层15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贵州国众康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江西神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鼻内镜系统产品部分技术参数不能满足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鼻内镜系统技术参数,故贵州国众康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具体见附件)谋取中标;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序号2产品“椎间孔镜”参数(二)、脊柱内窥镜手术器械/脊柱外科手术器械一套:“3、二级扩张器一支。长度185mm,直径≤8mm,内径≤6.5mm, 具有防滑螺纹设计”的响应为虚假应标;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序号2产品“椎间孔镜”参数(二)、脊柱内窥镜手术器械/脊柱外科手术器械一套:4、双通道扩张器一支,前端为圆锥形。工作长度225mm,外径≤7mm,内径1mm~1.2mm;可通过通道注射药物”的响应为虚假应标等14项投诉内容。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6、9-14不成立,投诉事项7、8成立。部分事项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
七、其他补充事宜
惠水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