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XJYS-2026001
二、项目名称:龙里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2-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极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街道融创玉兰公馆
被投诉人 1 :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北环线交易中心大楼6楼
被投诉人 2 :贵州鑫杰宇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市东街道长弘星苑B栋1单元704室
相关供应商:贵州蔚澜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金龙东路70号龙城国际广场B座6单元16层3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芜湖极飞科技有限公司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服,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投诉人芜湖极飞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中“中标单位仅有1人有社保交纳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医疗保险没有)”等事项不成立,但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营业收入填写不符的投诉事项成立,此行为影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执行和采购结果,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龙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龙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里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