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2026-03-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ASHF-25-SG09        

二、项目名称:安顺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C包(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5-12-1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夜郎椿萱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南街街道中华南路9幢            

被投诉人 1 :安顺市民政局 

地址: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被投诉人 2 :安顺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塔山东路38号办公楼三楼 

相关供应商:山东右典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佛山街39-1号101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山东右典商业信誉根本丧失,其实际控制人的重大刑事犯罪记录必须视为山东右典的自身记录,不符合法定“良好商业信誉”要求;投诉事项2:山东右典经营及财务风险极高,其控股母公司及关联方深陷债务泥潭,将严重危及本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投诉事项3:山东右典专业能力与安全管理存在系统性、根源性缺陷,其控股母公司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预示其无法保障服务对象安全;投诉事项4: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未依法履行审慎核查职责,其形式化审查已构成严重失职,若维持错误结论将导致中央财政资金与民生项目面临重大风险。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顺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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