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J-ZB-GZ2024022
二、项目名称:剑河县民族中医院2024年二级中医院中医特色专科(针灸科)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剑河县民族中医院
2、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革东镇姊妹路7号
五、基本情况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在“剑河县民族中医院2024年二级中医院中医特色专科(针灸科)建设项目”采购文件的商务评分标准中,为“中医经络检测仪”设置“生产厂家入选国家技术备选库”“具有省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证书”等加分项;为“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设置“生产厂家通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加分项。上述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医疗服务功能、设备技术性能、临床诊疗需求及合同履约核心内容无直接关联。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之规定。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七、处罚结果
警告
八、处罚日期
2026年02月24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剑河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
3、联系电话:\
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