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理决定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2026-02-14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习水县习酒镇卫生院、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深圳市嘉泰通实业有限公司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1-3号达升大楼9层920E                      

二、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3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工作,2025年12月4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确定深圳市嘉泰通实业有限公司为包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包2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专项复核,发现其投标文件存在大量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问题,原评审小组并未对其进行技术参数扣分。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于2026年1月4日向我局提出财政监督检查请求,根据财政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我局正式启动财政监督检查程序。
二、经我局检查核实发现该采购项目存在:
(一)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深圳市嘉泰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泰公司”)的投标文件存在技术参数响应不实: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偏离表》多个产品技术要求标注“无偏离”,并通过参数确认函承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但经核查,嘉泰公司标注“无偏离”的多项技术参数实际未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提供的佐证材料无法支撑响应内容。主要有:
①全高清电子内镜系统—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为“6、有效长度≥1100mm,7、全长≥1400mm”,嘉泰公司响应为“6、有效长度≥1050mm,7、全长1350mm”。
②全高清电子内镜系统----纯水机,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为“7、纯水供水系统:由储水箱及纯水泵等组成,水箱容积125L,纯水泵:材质为不锈钢,水箱:PE材质。供水采用稳压供水,确保用水点出水稳定;8、主机外形尺寸:约900×740×1400(mm),设备机柜:碳钢喷塑一体式机柜。”嘉泰公司响应为“7、纯水供水系统:由储水箱及纯水泵等组成,水箱容积110L,纯水泵:材质为不锈钢,水箱:PE材质。供水采用稳压供水,确保用水点出水稳定;8、主机外形尺寸:约690×690×1470(mm),设备机柜:碳钢喷塑一体式机柜。”
③全高清电子内镜系统--医疗专用水龙头,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为“10.1 材质要求: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材质,360度旋转式设计,有冷热水接口,(提供第三方材质检测报告)水龙头应具有过滤功能,过滤网孔径≤250μm(≥60 目)。”嘉泰公司响应为“折叠式304不锈钢材质水龙头,高度耐酸碱,进口陶瓷阀芯,360°旋转式设计,有冷热接口,单开关水温度调节,方便灵活。”
④全高清电子内镜系统--LED照明系统,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为“14.1技术要求:采用220V 4W LED天花灯,隐藏式防水设计,节能环保,光线柔和,辅助清洗照明的同时不刺激眼部皮肤。”嘉泰公司响应为“14.1技术要求:采用220V 3W LED天花灯。LED嵌入式原型原灯,提供稳定、均匀的照明;清晰照明、角度可调节,便于清洗时辅助照明。”
⑤高频手术系统,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为“3.1工作频率:512kHz;”嘉泰公司响应为“3.1工作频率:450kHz,误差±10%;”
⑥耳鼻喉科4K内窥镜--喉内窥镜,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为:“1、工作长度:≥长度186mm;2、镜体外径:≥Φ8.0mm;3、视向角:70°;”嘉泰公司响应为“1、工作长度:≥长度110mm;2、镜体外径:≥Φ2.7mm;3、视向角:0°;”
⑦手持式眼底镜,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为“4、多点固视--自动对焦:人工星点引导技术,可覆盖90°视场角眼底区域,自动对焦、自动拍摄;”嘉泰公司响应为“多点固视--自动对焦:人工星点引导技术,可覆盖60°视场角眼底区域,自动对焦、自动拍摄;”
⑧纤维喉镜,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为“5、照度:≥13500lx”,嘉泰公司响应为“5、照度:≤3Lux。”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对嘉泰公司投标文件中存在负偏离的条款进行相应扣分,影响了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之规定。
(二)嘉泰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其他通用部分”的要求制作并提交《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违反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中第2.2款“投标产品综合评价分(主观分)”,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官方宣传彩页、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提供任意一项即可)对产品进行综合评价。(1)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投产品适用性好、安全性强,技术设计在所有投标产品中最先进,得5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投产品适用性较好、安全性中等,技术设计缺少先进性,得3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投产品适用性一般、安全性较弱,技术设计较差,得1分;(4)未提供任何技术资料或专家认为产品完全不符合:0分。”第3.1款中“项目服务方案评(主观分)”,分值5分,评分标准为:“4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人员、售后培训计划等:(1)方案内容全面,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实施计划清晰、高效、科学、合理,把握工作的重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得5分;(2)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实施计划较为清晰、合理,能把握工作的重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得3分:(3)方案内容不全面,无法满足本次采购项目需求,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采购清单“医务人员着装+床单元数量表述为“预计采购数、预计采购价”,主机外形尺寸表述为“约690×690×1470(mm)”。以上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以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8〕2号)第二条第二款“……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评审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不得以优、良、中、差等模糊含义作为标准),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等规定。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等规定,                

四、处

结果

习水县习酒镇卫生院实施的“习水县习酒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YB-20251030-000019-5)采购包“包2”废标,责令习水县习酒镇卫生院对本项目“包2”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

日期:

 2026年02月13日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习水县财政局        

2、联系人:罗平平            

3、联系电话:0852-22622825      


  202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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