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浩远顺琳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HZB2024-188CGHW
二、项目名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中心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声光电部分)
三、采购日期:2024年07月11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贵州浩远顺琳科技有限公司
2、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湘雅街道办事处花溪大道229-235号九层27号[湘雅办事处]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中心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声光电部分)”(项目编号:THZB2024-188CGHW)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贵州浩远顺琳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玖仟叁佰陆拾柒元伍角贰分(19367.5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贵州省财政厅
2、联 系 人:李瑞
3、联系电话:86822706
2026年04月23日